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本项目总投资98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项目租赁的海盐宏业服饰有限公司厂房中的闲置区域,建设年产300万件金属发热盘技改项目。本项目主要以生铁盘坯、铝合金发热盘坯件等为主要原材料,经钻孔攻丝、除油、清洗、烘烤、喷砂、喷漆(配套)、烘干、封胶、检测、包装等技术或工艺,购置连续式烘烤炉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万件金属发热盘(生铁发热盘30万件、铝合金发热盘270万件)的生产能力。喷漆工艺全部配套本项目使用,不对外加工。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入杭州湾。
喷砂过程在设备内部密闭完成,配套有高效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台设置于密闭喷房内,内设排风机,使喷房内保持微负压,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风机引入两级水喷淋装置,废气经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加强管理职工操作噪声。
边角料、一般废包装等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各类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